事务所: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
①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1000元左右的;’
②在城乡市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引起公愤、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多人结伙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多人结伙多次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④因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致使停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0000元左右的; ⑤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以未成年人或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情节恶劣的;
⑥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屡教不改的;
⑦其他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