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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如何量刑

发布时间:2014-07-31 08:38:47

卓安律师事务所:对于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避险过当的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应当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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