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以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速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

发布时间:2015-11-30 15:53:48

以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速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在追逐竞驶的过程中,行为人为了追求刺激,往往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例如,京城名噪一时的“二环13郎”,就是以每小时150公里的速度,用13分钟在全长32.7公里的北京二环路上行驶一圈,其车速超过二环规定限速60至80公里/小时将近2倍。这种严重超速的追逐竞驶行为较之一般的追逐竞驶行为,对道路公共安全的危险更为具体,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