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装剧里经常会看到有大臣犯了事儿,被皇帝一道圣旨就把家给抄了。估计就和现在的类似。前几天有位朋友在网上咨询,他姑父因被判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他想问问没收财产是什么处罚?庭立方小编整理了贪污罪没收财产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二、没收财产是什么处罚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有期徒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没收财产的处罚属于附加刑中的财产刑。
法条链接:
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综上所述:没收财产是刑法中的附加刑,属于较重的财产刑。当然法律也是非常人性化的,在没收财产的具体操作上也会考虑到其家庭的生活所需,以及需要被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用等。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没收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没收财产的刑法问题,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