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可能会因为违法犯罪的行为,被公安司法机关带到看守所,这时候自己的人身自由是被剥夺的,同时与外界的联系是封存的,当事人的亲属就比较关心当事人的近况,想要进行探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看守所探视时间是怎样的呢?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看守所探视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看守所可以探视吗
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看守所是侦查机关吗?
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是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并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管辖。看守所是未决的审前羁押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保全刑事诉讼和预防再犯,行使和执行羁押权。
根据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惯例,看守所由独立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我国也正经历由“公、检、法流水作业”向现代“控、辩、审三角结构模式”转变的改革期,看守所可能在近几年划归司法局管理,将来应该是公安专司侦查,检察院专司监督,法院专司审判。因此,看守所不属于侦查机关行列。
相关法律:《》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是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那么在刑事诉讼侦查期间,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以外,其他亲朋好友是不能探视当事人的,律师会见当事人不被监听。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