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一个表现良好,刑满出狱的罪犯,公安机关都会给予其释放证明书,以证明其服刑结束,洗心革面,可以继续参与社会活动。而在需要它的时候,若是释放证明书丢了怎么办呢?如何进行补办呢?庭立方小编为你带来详细解答。
释放证明书丢了怎么办
证明书丢了,在需要的时候,应进行补办。
需要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个证明信,由本人带上有效的证件到以前服役的监狱就能补办释放证明,把释放证明存根复印件补了回来。
释放证明
《释放证明书》是指看守所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 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释放通知书》后,为被释放人开具的释放凭 证。
根据《》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第七十五 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①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 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②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③逮捕后,办案机关经过审理,认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负刑事责任撤销逮捕后,通知释放的;
④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⑤经人民检察院审判作出无罪判决,通知释放的。
制作《释放证明书》的目的,是对依法宣布被释放的人,证明该人已被解除羁押。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释放证明书丢了怎么办”的全部内容了。在确实需要此证明的时候,可以带上相关证明前往服刑监狱进行补办,监狱会有释放的记录。在不需要的时候,可以不必进行补办,不会影响到正常生活。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