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结束后,认为犯罪事实证据充分后,会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单位意见书。那么,公安局起诉单位意见书怎么写呢?今天,庭立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安局起诉单位意见书知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请看下文庭立方小编为您介绍!
单位犯罪12.jpg" />
一、公安局起诉单位意见书:
写作要点
1、首部
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基本情况和涉嫌罪名、案件来源、侦察过程中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以及犯罪嫌疑人归案的情况。
2、正文
包括公安机关依法查清的犯罪事实,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写明案件的有关情节以及制作起诉意见书的理由。
3、尾部
写明拟移送的检察院的名称或本院部门、制作文书的日期,并加盖公安局局长和公安局印章或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公章。
4、附项
写明移送卷宗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现在的处所、随案移送的物品、被告人是否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范例
××公安局(XXX人民检察院)起诉意见书
×公/检刑诉字(×)×号
犯罪嫌疑人xxx,男(女),xxxx年 xx月xx日生,民族 :xx,籍贯 :xx,文化程度:xx,单位及职业:xxxx,住址:xxxx。
违法犯罪经历: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实情: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第×款,涉嫌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60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人民检察院(或本院公诉部门)
局长(印)
(公安局印)(自侦案件加盖办案部门章)
×年×月×日
注:
(1)犯罪嫌疑人××现押于××看守所;
(2)附本案卷宗共×卷×页。
综上,公安局起诉单位意见书具有区别罪与非区别罪,具有保障犯罪人受是否到法律追究的重要作用,关于公安局起诉单位意见书的详细介绍请看上文。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安局起诉单位意见书的知识介绍,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