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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

发布时间:2017-10-17 14:30:33

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都是公诉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且都是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但是不同的犯罪存在很多区别,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需要注意。那么,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有哪些?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jpg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两者的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后者则只是把毁坏公私财物作为手段之一,一达到寻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秩序的目的。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在于犯罪客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也有的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行为人有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目的,并且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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