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男子杀妻冰柜藏尸,其母因他自动投案情节,想请求死者家属原谅,那么自动投案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才算是自动投案呢?自动投案能减轻处罚吗?接下来,庭立方小编替各位整理了关于自动投案的法律知识,让大家学习参考。
一、自动投案是什么?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愿而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置于司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接受进一步交待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
二、什么情况下才算自动投案?
A、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
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
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
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
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B、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
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
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
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
C、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
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
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D、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三、自动投案能减轻处罚吗?
《》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综上所述,自动投案不一定能从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对刑量是一定有好处的。相信给位读者浏览上面的信息之后,对于自动投案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认知,如果您还有关于自动投案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