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能判吗?缓刑考验期内如何考察,缓刑会被撤销吗?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形不适用缓刑?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有哪些,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是什么?减刑适用于哪些情况,适用减刑需要注意什么?庭立方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第七十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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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张某因犯,被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判处一年,缓刑二年,但是得到社区矫正机会的他未能正确认识自己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缓刑期内再次触刑律。近日,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以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二万元;并撤销原刑事判决中的缓刑部分,与前罪所判有期徒刑一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9日,张某在中国建设银行淮南分行申领了龙卡信用卡,自2013年8月17日开始透支消费,到2014年11月13日透支本息合计65913.76元。银行工作人员于2014年11月1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通过电话、短信、信函以及上门催收,至2016年3月13日,张某仍未归还其恶意透支的欠款52328.66元。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罪犯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应撤销缓刑,将原罪与新罪数罪并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发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田家庵区社区矫正中心和新淮司法所在张某刑事诉讼期间积极与公、检、法部门保持联系,跟进案件进展,并对张某和其家人进行教育和心理疏导。原本今年9月份就会解除社区矫正恢复人身自由的张某,因为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又再次锒铛入狱,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缓刑期间信用卡欠款怎么处理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