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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发布时间:2018-01-09 14:48:53

在我国,经常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并不都是顺利的。除了有很多人发自内心深处对新的法律法规不满之外,也存在着一些不法分子,故意煽动群众通过暴力途径去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那么,什么是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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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动群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秩序。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上只能是出于故意。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78条的规定,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无论群众是否听信其煽动,是否实际上造成危害后果,都应当立案追究。

暴力,是指用武力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抗拒",指抵抗拒绝,即故意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违反公民的守法义务,并公然对抗并拒绝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施行。

本罪所指群众,一般应理解为三人以上的特定的或不特定的多数人,也就是说煽动的对象至少是二人,否则不构成本罪。实践中掌握被煽动的"群众",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机械地以人数多少衡量,应强调从被煽动人的范围和煽动行为指向对象上进行判断。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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