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经历过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以后,现如今已经经过我党政府的不断努力之下,创造了一个比较和平的环境。尽管如此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对我国的军人还是一如既往的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我国军人是随时随地会进入备战状态当中的,并且在战时也有着相关的要求。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什么是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第381条),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认定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的界限。
前者是因军事需要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是通有紧急情况的武装部队的指挥人员依法作出的有偿使用公民、单位的财物,与后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由军人擅自进行的抢劫、掠夺战区无事居民财物的行为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依法作出,后者擅自进行;前者有偿使用,后者无偿占有;前者出于国家的军事需要,为了国家的国防利益,后者则是出于个人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了满足私欲;前者包括一切财产,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后者一般仅限于动产;前者既可在后方,又可在前方,后者则必发生在前方即军事行动区等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本罪的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由于行为人的一些行为,对我方军人在作战的时候酿成了比较严重的一些情节。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情况下,军人犯罪都会在我国的军事法庭上进行审理。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