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是重要物件,任何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那么,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怎么判刑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一、概念于构成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和对象、犯罪主体以及犯罪的主观方面等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相同。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盗窃,是指秘密窃取。所谓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所谓毁灭,是指以撕、烧、砸等方法将公文、证件、印章销毁,使其失去功能。本罪属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三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二、处罚
依照典第280条的规定,犯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3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