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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六个月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8-02-10 16:12:53

刑罚是针对触犯刑法法规的犯罪分子制定的惩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依照刑法法规对案件进行侦查分析,最终对其宣判不同的服刑期。有的刑期为一年;有的为六个月;也有的是死刑。那么判刑六个月怎么算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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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六个月怎么算

首先,判刑六个月应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执行刑期满6个月即刑满。

其次,同一罪行的刑期也可折抵,其原则是判刑前,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什么是刑期折抵呢?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换算刑期。刑法规定羁押 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若是因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查实是同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否则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

有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综上所述,宣判的刑期计算的起始期是从刑期执行之日算起的。同以犯罪行为的拘留期可折抵。具体的刑事内容可参照以上的有关法律知识。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任何的疑问,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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