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是针对触犯法规的犯罪分子制定的惩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依照刑法法规对案件进行侦查分析,最终对其宣判不同的服刑期。有的刑期为一年;有的为六个月;也有的是。那么判刑六个月怎么算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判刑六个月怎么算
首先,判刑六个月应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执行刑期满6个月即刑满。
其次,同一罪行的刑期也可折抵,其原则是判刑前,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什么是刑期折抵呢?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换算刑期。刑法规定羁押 1日折抵徒刑或刑期1日,折抵刑期2日。若是因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查实是同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否则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
有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综上所述,宣判的刑期计算的起始期是从刑期执行之日算起的。同以犯罪行为的拘留期可折抵。具体的刑事内容可参照以上的有关法律知识。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任何的疑问,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