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走上贩毒的道路,是因为看中了贩毒的经济利益,自己的朋友或是同学因为贩毒而赚了很多的钱,于是就请对方也介绍自己来走上贩毒的道路。贩毒是违法的行为,介绍别人跟自己做贩毒同样要处罚,介绍贩毒怎么量刑?下面,庭立方小编详细介绍一下。
介绍贩毒怎么判刑
贩毒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或者,并处: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片一千克以上、x因或者x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x因或者x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片不满二百克、x因或者x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侦查阶段中,由于取证中存在的难度及办案人员自身的因素,导致在取证阶段存在的问题有:
1、口供之外与毒品有关联的物证的收集不到位。被告人作了有罪供述并与吸毒人员的陈述相一致后,不再去补充到有价值的东西。
2、对缴获的毒品没有用其他方式加以固定。对缴获的毒品,没有将与被告人核实等情况记录在案,结果出现了被告人有异议时,现有证据系形不成证据锁链。如笔者审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与吸毒人员交易后逃离现场,侦查人员从吸毒者身上追缴了毒品。在审判阶段,被告人当庭提出从吸毒人员身上搜查的毒品不是其贩卖的毒品。经查,扣押笔录中无被告人签字,对搜缴的毒品无照片加以固定,被告人被抓获后亦辨认笔录,毒品来源不清,导致法院落不好认定。
3、鉴定工作缺乏规范性。对一案查获的多包可疑物品,只对其中一包抽样检验其成分及重量,定性结论却囊括全部。
介绍贩毒怎么判刑?介绍贩毒到底该怎么样判刑要结合犯罪情节来定,建议人们在生活中遇到毒品相关的事情,记得都不要去触碰。对于介绍贩毒、贩毒判刑或是其产生的后果不太了解或想要得到从轻处罚,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