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与都是出现在犯罪行为实行阶段的一种犯罪形态,虽然只差一个字,但实际含义却差了很多。并且所受到的处罚也不相同的,那么犯罪未遂能不能立案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犯罪未遂能立案吗
答案是可以立案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如果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的,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并未取得财物,或者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也没有多次敲诈的情形,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未遂也构成犯罪,但可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 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 人、绑 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了犯罪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故对此方面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