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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案件立功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2-02 01:00:14

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认定对于刑罚的情节来说是很重要的,不管是要减轻还是从轻还是免除处罚,都需要这些情节的支持,对于这些情节来说我们都需要,那么,犯罪案件立功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立功7.jpg

立功的规定:

(1)《刑法》第六十八条对立功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一般立功的具体表现形式是:

一是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不包括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和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交代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事实和集团犯罪中犯罪事实,但包括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之外的犯罪);

二是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是阻止他人的犯罪活动的;

四是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五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重大立功的具体表现形式是:

一是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重大犯罪,经查证属实的;

二是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是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的;

四是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五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重大突出表现的。

对于重大立功中规定的"重大犯罪"和"重大案件"和"重大犯罪嫌疑人"的理解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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