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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立案申诉书

发布时间:2018-02-12 01:00:20

不予立案决定书是在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支持下,对没有犯罪事实以及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我国《刑法》以及《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做出的判决。大家可能对不予立案申诉书不是太了解,下面庭立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些资料,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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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予立案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不予立案申诉书

不予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邵x伟,男,1970年1月11日生,汉族,住汝州市洗耳办事处许寨村8组,系邵x良之父。

被申请人:汝州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李x 职务:局长

1、请求撤销汝州市公安局做出的汝公刑不立字【2014】0004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请求依法以聚众斗殴罪对杨x豪等人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014 年3月20日,汝州市公安局作出了汝公刑不立字【2014】0004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主要理由是认为,邵x伟控告内容无犯罪事实发生而决定不予立案。我认为杨x豪等人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已造成了邵x良死亡、李x辉重伤的严重后果。有充分的犯罪事实,而且参照人民法院报刊登的《单方聚众斗殴行为也可认定为聚众斗殴罪》的案例,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组织者杨x豪、李x辉、田x普三人的责任。汝州市公安局不予立案明显是在徇私枉法,甚至收取了对方的好处,私放了罪犯,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本案予以立案。

2012 年3月16日晚,被控告人王x印(已另案处理)到汝州市丹阳路“醉美美发厅”找其女朋友期间,该美发厅员工栗x男(系杨x豪前女友)借用王x印的手机给杨x豪打电话,挂断后杨x豪又按此号码打过去,王x印接听后与杨x豪、李x辉在通话中发生语言冲突,互相辱骂,双方约定在汝州市体育场见面打架。后杨x豪、李x辉、邵x冲(又名邵x良)、田x普等四人开车到体育场,途中李x辉还电话约了其他人。对方王x印也分别打电话约人,又叫了美发厅的员工马x东、陈x飞、茹x楠等人到体育场聚众斗殴。邵x冲、李x辉与王x印见面后,王x印二话不说持刀将邵x良杀害、将李x辉刺成重伤。后王x印被抓捕归案。杨x豪、田x普等现已逃跑,下落不明。

我们认为:事件的起因是杨x豪、李x辉与王x印约定并组织的斗殴事件,且造成了邵x良被杀害、李x辉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92条第1款聚众斗殴的犯罪构成,且杨x豪、李x辉属于首要分子,邵x良、田x普属于积极参与者,均应受到惩罚。而对方由王x印组织的人员尽管只有一个不知道是谁和王x印参与了斗殴,但其他几个人也到了现场,或打电话联系上,王x印的性质属于聚众斗殴,其他人属于积极参与者,也同样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由于各种原因,杨x豪、李x辉、田x普等人却在询问后没有受到追究,至今逍遥法外。汝州市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更是对我们的身心的伤害,为了打击犯罪,给逝者以安慰,故我们提出控告,王x印已经被判处死刑,其他几人的聚众斗殴罪也应予以立案查处,故我们强烈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对此案予以复议,撤销不予立案通知书,对本案予以立案。

此致

平顶山市公安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三、不予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5条、130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书》,受害人如何办?

1、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之规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2、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

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16条之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 。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的相关内容,上述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不予立案决定书的范本。同时也为大家提供了不予立案决定书的具体含义以及不予立案的原因,还有当下达不予立案决定书该如何重新立案都详细进行了解答。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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