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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6 16:29:27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已经我院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第3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6日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执行的数额标准规定如下: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五千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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