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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押证

发布时间:2020-06-01 10:27:40

提押证

检 押[ ] 号

兹有本院_________等_______人,前来提押犯罪嫌疑人一名,请接洽。

此致

_______看守所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犯罪嫌疑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案号

监号

提解时间

监察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还押时间

监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提押证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看守所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使用。

二、本文书以人为单位制作,每提讯一次,在提押证上填记一行。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讯问的,应当将提押证交由监管人员保存,将犯罪嫌疑人还押后取回。

三、本文书一联,使用完后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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