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沛文 严选律师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发布时间:2020-06-01
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意见书(回执)
检 移违[ ] 号
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的违法所得及清单和不起诉决定书收悉。
此复。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章)
第五联退回后附卷
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意见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时使用。
二、本文书与《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清单》一并使用。
三、本文书共五联,第一联统一保管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被不起诉人,第四联送达有关主管机关,第五联退回后附卷。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