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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03 11:27:30

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已经部党组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日



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国土资源系统

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近年来,国土资源系统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推进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坚持把权力监管的薄弱环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区位,着力构建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点的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社会上涉土涉矿领域腐败案件仍然呈易发高发、高位频发态势,严重损害了部门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环境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和创新制度,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为了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落实国土资源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方案。

一、转变管理职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一)加快转变管理职能。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以土地和矿业权审批为重点,对不该管也管不好的职能,把权力和责任真正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切实抓起来,稳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主要精力从忙于审批、项目安排中转移到加强制度设计、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上来。2010年年底前,完成对现有审批事项的梳理,制订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耕地司、开发司牵头)

加强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管理。加强对土地整治、土地估价、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严禁行政管理人员在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强领导干部在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等社会组织中的兼职管理。2010年年底前,部署完成国土资源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在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情况的清理检查,研究制订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管理规定。(人事司、监察局牵头)

加强对职能转变的监督和检查。从2011年起,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制定并公开年度职能转变的具体工作目标接受社会监督,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下级部门职能转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年底前将相关情况报部备案。(法规司牵头)

(二)大力推进市场化进程。

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加大市场配置资源的力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比率做到稳步提升,规范土地和矿业权转让市场,严厉打击规避法律、以权谋私行为。2010年年底前,系统总结上海等地经验,制订下发关于推动土地市场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2011年6月底前,部署开展取消县级土地交易市场试点和煤炭矿业权审批权限授权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试点。坚持和完善土地和矿业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2010年8月底前,部署开展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试点;2011年年底前,探矿权采矿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利用司、开发司牵头)

大力培育和规范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中介机构。确保中介机构的规范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建立中介结构廉洁从业和诚信档案,加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力度。2010年年底前,研究制订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办法。(利用司、储量司牵头)

(三)强化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加强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都要逐步建立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互通互联和信息共享,加大对土地监管的有效性。2010年年底前,研究制订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管理等实施方案。(调控监测司、信息办牵头)

完善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公开矿业权出让信息,提供社会查询窗口,接受监督和质询。2010年年底前,实现矿业权审批部省协调联动和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开发司、信息办牵头)

及时反馈热点焦点问题。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土地、矿业权市场中的热点问题,迅速集成各地审批结果、供应计划、交易情况和违法案件等信息,每年年中和年末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作用,畅通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利用司、开发司、执法局牵头)

二、创新管理制度,加大制度防腐力度

(四)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

加强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的顶层设计。加大惩治制度的威慑力,强化预防制度的感染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每年滚动开展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重大课题研究。(监察局牵头)

坚持实施后评估制度。动态进行制度的“立、改、废”,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有效的制度要强推一批,对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要通过总结提升催熟一批,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通过调查研究总结规律储备一批。完善专家和公众参与制度,提高制度的公信力,建立制度决策中有论证、执行中有监督、执行后有评价、决策失误有追究的全程制约机制。每年年底前,形成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绩效年度评估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法规司牵头)

(五)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提升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各级国土资源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形成大家订制度、制度管大家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依法行政2006-2010年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制订依法行政2011-2015年规划。(法规司牵头)

提高制度执行者素质。要敢于坚持原则,耐得住寂寞,顶得住压力,做执行制度的忠诚卫士,坚持和完善“执行力好班子”年度评选活动。(人事司牵头)

规范制度执行。严厉打击制度执行中的潜规则和人情化,重点治理在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重大专项申报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行为,克服老乡情、同学情和朋友情对制度执行的干扰。2011年年底前,深入开展并全面完成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察局牵头)

(六)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完善土地和矿业权审批集体会审制度。克服形式主义,真正发挥集体会审、集体把关的优势,坚持接办分离、网上报批,确保行政审批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耕地司、开发司牵头)

规范执法监察行为。严格执法监督,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挂牌督办力度,保障行政执法权的正确行使。2010年年底前,制订下发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执法局牵头)

强化干部人事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严把干部提名、考察、讨论决定、交流等关口,加大选人用人违规失职的责任追究力度。(人事司牵头)

强化预算和财务审计监督。对大额资金管理、重大专项实施等重大经济活动实现在线全程监管,完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内部经济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财务司牵头)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七)强化干部教育培训。

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把廉政勤政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确保每季度不少于1次,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强化教育培训,同时加强培训效果的监督检查。(人事司牵头)

加大党风廉政正面宣传。每年在全系统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品,开展一场大型报告会,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国土资源管理新形象。(机关党委、宣教中心牵头)

加强党风廉政调查研究。总结国土资源领域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把握涉土涉矿腐败案件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领域权力运行预警机制和监控机制。2010年年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国土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监察局牵头)

(八)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建立关键岗位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必须交流”的原则,推进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管人、管钱、管项目等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 2010年年底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管理办法。(人事司牵头)

(九)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违法违纪案件上升较快的单位和部门,追究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2010年年底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相关责任追究办法。(监察局、人事司牵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2011年起,把违法违纪案件数量和行风评议名次作为硬性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确保把行风评议的名次提上去,把违法违纪案件降下来。(人事司、监察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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