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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0-12 16:23:4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
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发文部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公安厅 【发文字号】川高法(2005)363号 【发布日期】2005年10月12日 【实施日期】2005年11月1日 【时效】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四川地方刑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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