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庭通知书(人民法院传唤其他诉讼参与人用)
到庭通知书(人民法院传唤其他诉讼参与人用)
××××人民法院
到庭通知书
(××××)××字第××号
×××(写明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的姓名):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分在本院第×法庭公开开庭(或不公开)审理×××(写明原告的姓名或名称)诉×××(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写明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通知你作为诉讼代理人(或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到庭参加诉讼。
特此通知。
××××年×× 月××日
(院印)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通知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到庭参加诉讼用。
2、对除当事人之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使用传票。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3、本通知书应在开庭三日前送达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
4、本通知书应加盖受理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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