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镜祥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2-13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根据《》规定,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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