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如若交通肇事后因害怕只离开了一个小时又返回现场报案还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吗?
律师解读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2款的规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的规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133条规定
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5日 法释〔2000〕33号)第3条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并非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即并非交通肇事后逃逸,就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要还是看交通事故的后果以及肇事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
综上所述有没有人员受伤,有人受重伤或者死亡,是构成肇事逃逸的前提,否则就是一般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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