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之一,恶意透支在1万元以上的,就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那么哪些情况下恶意透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呢?
律师解答: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一)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 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第三款,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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