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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要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发布时间:2021-03-29 10:00:49

  本报讯 3月25日至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在重庆、四川法院调研刑事审判工作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力推动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刑事司法服务。

  李少平指出,刑事审判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幸福,“刑事无小事,刑案无小案”,要始终把刑事审判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谋划部署。要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构建大安全格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要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危害食药安全、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用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李少平强调,要着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力量配备,建设并保持一支高素质队伍,不断开创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分别参加调研。(孟 伟)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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