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黑恶势力都没了,再也没有‘大哥’出来欺负人了,卫生环境、经营秩序也好多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繁荣路综合市场内,一位菜摊老板笑容满面。
原来,该市场过去由涉黑组织“杨氏家族”名下公司经营,对商户收取高价摊位、水电、取暖费并采取“软暴力”手段催收,商户敢怒不敢言。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杨氏家族”被一网打尽,抓获374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23.2亿元。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呼兰区在25个重点行业领域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建立健全82项长效机制,有效堵塞社会治理漏洞,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不获全胜,决不收兵。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等,不断从法律、政策、制度层面巩固延伸专项斗争成果,有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畅通举报渠道
吱呀一声,厚厚的铁门推开,17.1万封涉黑涉恶线索信件齐整地摞满了三面墙,承重的地板塌陷足有10厘米深。
这里是公安部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核查中心存放群众举报信件的库房,也是从一封封信件到一宗宗案卷的“始发站”。
“每一封举报信件我们都会认真阅研,并扫描登记录入系统。并对核查过程全程跟踪,对核查结论严格审核,每一个办理环节都在系统中有据可查……”公安部扫黑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组织各地核查,从中打掉涉黑组织561个,涉恶犯罪集团1019个,包括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等一批大要案。
该负责人说,随着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线索核查中心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台账式管理、分层级处置、全流程掌控,推动涉黑涉恶案件查办不断取得突破。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群众心里最清楚。
专项斗争伊始,全国扫黑办即发出敦促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投案自首的公告,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推动各地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累计发放举报奖金近1.07亿元,群众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
扫一扫专用二维码,一键举报黑恶线索。自2019年5月全国扫黑办升级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上线以来,功能不断拓展,迅速成为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的利器。
截至去年10月底,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4.14万条,初步筛查具有涉黑涉恶特征并下发核查线索3.89万条,核实涉黑涉恶线索1124条。
各地在宣传运用好智能化举报平台基础上,广泛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等,拓宽线索举报渠道,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与此同时,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实行线索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常态化开展线索直核、协核,必要时实行异地、提级核查,并由专人负责,落实终身负责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建立线索“接收、核查、处置、跟踪”四步法,形成“举报+发现”多元接收渠道,完善“多职能部门综合性核查、专业庭室针对性核查、扫黑办会商审查、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的核查流程……北京法院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处置办法,确保对群众关切“不懈怠”,对问题线索“不放过”,对反馈答复“不遗漏”。
坚持打早打小
研发数十款“套路贷”App,勾结境外金主,线上流转、结算资金规避监控打击……2020年4月,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机关打掉“有米有品”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并通过“信息链”“资金链”深挖彻查,成功铲除“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和应用程序推广平台等黑产链条。
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专项斗争中,张家港市扫黑办组织公安、金融、市监、银保监、人行等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8次,排查涉金融类业务机构(企业)1000余家,将179家疑似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机构录入江苏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约谈、劝导风险机构80家,关停、注销140家,力争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查得出、管得住,防止白转灰、灰转黑。
及时发现,打早打小,是检验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重要标准。
实践中,各地各部门积极借助信息化科技手段,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等动向,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浙江温州创新推行“金融大脑”风险预警、“不见面”开标、专业市场智能监测等源头防范举措,建成银检协同防控金融风险、交通货运长效监管、招投标违法违规查处等长效机制52项。
前不久,福建厦门警方借助“大数据+扫黑除恶”模式,成功挖掘出15条涉嫌为跨境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线索,打掉了一条涉案金额高达62.3亿元的网络黑灰产业链。
“保护伞”是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推手,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除后又生的帮凶。
针对涉黑涉恶“保护伞”往往深藏幕后这一特点,各地出新招、硬招、实招,以“一案三查”破解发现难,以“协同办案”破解查处难,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
福建纪委监委、湖北公安厅、宁夏检察院分别就建立“惩腐打伞”常态化机制、打早打小机制、规范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等制定规范性文件,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变异隐藏的土壤。
黑龙江、河南等地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自身“免疫力”。
强化源头治理
“村里的空气都是我们家的,想让你吸几口就吸几口。”盘踞在天津市武清区的张某宗族恶势力团伙曾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无恶不作,嚣张至极。而随着该团伙的覆灭,村民们终于松了口气,向办案民警送去锦旗。
天津公安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欺压百姓“村霸”“乡霸”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组织部门严把“九不能”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取消1147人参选资格。换届后逐村持续开展“回头看”,对新任“两委”成员“过筛子”,确保基层组织坚强可靠。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扫黑除恶,关键在打、根本靠治。专项斗争以来,各地政法机关重拳出击,打掉1.53万个农村涉黑恶团伙,依法严惩“村霸”3727人,基本肃清了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全面织就打击防范农村黑恶势力的天罗地网。
同时,各地各部门加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力度,截至2020年11月上旬,全国共排查出超10万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已整顿转化9.2万余个,占91%,其中涉黑涉恶5579个,已整顿转化5424个,占97%。
黄赌毒、社会治安乱点,向来是黑恶的温床。各地公安机关和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常态化滚动排查,对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防范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非法野蛮生长等问题,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后半篇文章的关键所在。
全国扫黑办牵头制定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9个法律政策文件,重庆、江苏、山东等地制定依法办案指导意见、办案手册、证据指引等,坚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已于2020年12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迈出了坚实有力的一步。
回应群众关切,顺应民心民意。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提出,要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面对根除黑恶犯罪这一世界性难题,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正以更饱满的斗争精神、更高强的斗争本领,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展现“中国方案”,助力“中国之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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