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车贷、房贷等分期贷款方式缓解了很多人的经济压力,然而,很多犯罪分子看准这个契机,趁机实施诈骗,数额较大的可能已经构成了贷款,那么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条 [贷款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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