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那么,中,不构成犯罪的典型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即已婚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但下列情形不构成本罪。
(1)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
(2)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
(3)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因婚后受虐待外逃重婚的;
(4)被拐卖后再婚的,不应当以重婚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或者。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