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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6-30 11:41:40

在当代社会,食品安全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中之重的问题,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会涉及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

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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