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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权利人”?

发布时间:2021-07-12 22:59:45

当今时代是一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推力。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商业秘密具有重要的价值性和实用性,我国刑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么如何理解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权利人”?
律师解答:侵犯商业秘密罪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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