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买卖是存在时间较长的违法犯罪行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其犯罪手段更为隐蔽、更为严密,由于其违法获益程度高,社会危害性极大。那么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所产生的收益是否会构成?
律师解答: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所产生的收益不会构成洗钱罪。因为洗钱罪中赃款的来源限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此范围以外的方式获取的财物不会构成洗钱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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