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和派出所立案有没有什么时间要求呢?如果报案后,受理时间这块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下。
律师解答:
《意见》首次对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受案审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的期限作出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接报案件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拖延推诿。
1、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2、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3、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工作流程
及时审查办理。接报案件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推诿拖延。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决定不予受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受案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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