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宗洲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法泽刑事团队)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2011-08-05
答:(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不包括其他国家 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私分的对象仅指罚没财物,后者还包括其他国有资产。
有关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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