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从业人员,其利用受害企业急于上市,和瑕疵心理,通过在媒体调查采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筹码,对其威胁,使对方产生震慑心理,从而被迫与该团伙签订所谓的公关合同(该合同不属于商业行为,显然是一个幌子,让对方支付高额的公关费,那么其行为构成还是?
律师解答:新闻工作者以企业瑕疵为要挟索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其是利用被害人的恐惧心理迫使其交付财物,而不是因为被害人蒙蔽而自愿交付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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