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知道他人明知是赃车但是贪图便宜还购买,就假装自己是该车的车主向他人索要车辆,而被害人因为害怕被告人报警而不得不将车辆“还”给被告人。那么冒充车主诈得他人所购赃车的行为构成还是?
律师解答:冒充车主诈得他人所购赃车的行为,虽然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但取得财物的方法是利用了被害人所持有的车辆是赃车,害怕报警的恐惧心态。此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以要挟或者威胁手段强行取材的犯罪特征,应当定为敲诈勒索罪,而非诈骗罪。(《人民司法·案例》2007年第6期:刘某、冯某敲诈勒索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