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8-08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各种招摇撞骗和诈骗的事情都是骗子干的事情,尤其是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其行为既触犯了,也触犯了。那么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解答: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是想象竞合罪的关系。因为两罪不存在包含关系:招摇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谋取非法利益,不只是公私财物,可能还有其他,如美色;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谋取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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