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毒品罪案2015年以来首次大幅下降 利用网络、物流实施犯罪情况有所增加
发布时间:2021-08-13 16:39:48 来源:最高法网站
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8月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毒品犯罪案件2091件,案件数量出现自2015年以来的首次大幅度下降。
报告显示,浙江以输入消费型毒品犯罪为主,罪方式看,仍集中在贩运毒品和容留吸毒这两大类犯罪。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1724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82.4%,与上年的3197件相比,下降53.9%。容留他人吸毒案件315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15%,与上年的1030件相比,下降30.6%。非法种植大麻、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案件24件,比上年41件下降了17件。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物流业的发展,以及浙江对毒品犯罪持续有力的打击,利用传统方法贩运毒品进入浙江越来越难,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物流实施毒品犯罪的情况有所增加,是毒品犯罪中出现的新变化。浙江线下毒品交易与网络毒品交易相互交织,但仍然以传统的线下交易为主。
浙江法院对贩运大宗毒品入省这类源头性犯罪坚持严打,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乃至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控制适用和减刑、条件,提高执行效果。对末端毒品犯罪,注重严惩多次零包贩卖,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坚决遏制毒品向末端市场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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