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门前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围攻、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等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都可能构成犯罪。那么,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原本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一种,但鉴于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将其单独规定为一罪。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对象不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关以外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