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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的“欺骗方法”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18 23:10:04

非法集资通过欺骗方法将非法募集的资金转归自己所有或是任意挥霍,同时也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那么,集资诈骗罪的“欺骗方法”是什么?

律师解答:

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1)“虚构集资用途”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计划,而且是对投资者具有诱惑力的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所谓项目。

(2)“以虚假的证明文件”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往往以所谓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资信证明等欺骗投资者。

(3)“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表现为行为人许诺的利益往往远远高于国家限定的利息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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