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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23 22:53:06

在实践中执法过程中,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罪都是将他人置于一定的场所,可能对他人实施暴力或是其他手段来使他人遭受肉体后世精神上的折磨。那么,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同时非法拘禁的,成立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2)司法工作人员非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的人予以拘禁,逼取陈述,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非法拘禁,不逼取供述的,只成立非法拘禁罪。

(3)一般公民如保安、村长将他人进行拘禁后“审问”的,只成立非法拘禁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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