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类型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29 23:09:16

生产、销售假药罪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那么,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类型有哪些?

律师解答:

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第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第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第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第二,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经过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第三,变质的;

第四,被污染的;

第五,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

第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