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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成立犯罪必须”情节严重“吗

发布时间:2021-09-24 15:11:58

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那么,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成立犯罪必须”情节严重“吗?

律师解答:

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节严重”属于定罪情节,而非单纯的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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