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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开了银行机构的判几年

发布时间:2021-10-14 17:30:43

律师解答:

未经许可开了银行机构的,通常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四川省的相关规定,设立的银行规模大、经营时间长,或者给公民、国家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累计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期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对此类案件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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