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工具指的是,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或者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那么触犯这个罪名,能不能先出来呢?
律师解答:
并不仅仅看罪名是什么,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是否是轻刑案件,是否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等等。
并且很多人认为啊,在刑事拘留的37天内,如果没有为争取到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就不可能再出来了。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即使是过了37天,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也一样能够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决定不仅只有公安能做,检察院和法院也一样能够做取保候审决定。其次呢,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还能向检察院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顾名思义,就是指审查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如果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已经固定,且办理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那就可以把人先放出来。目前,最高检正在大力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被逮捕以后又取保候审的案例数量明显上升。
因此呢,即使触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并且有悔罪表现,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仍然是有机会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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