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1-10-21
律师解答:
行为人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实施了非法猎捕、杀害了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物种的行为。侵害了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法律依据:
《》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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