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只有达到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犯罪。对于一般的挪用行为,则不能按犯罪处理,可予以行政和纪律处罚。那么有哪些情形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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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挪用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的;
(2)虽然挪用本身情节严重,但尚未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挪用“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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