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性借贷具有民间私人之间的借贷所不具有的三个特点:第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者职权在交易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第二,直接索贿情形下,具有一定程度的单向强制性,行贿人在没有借款需求的情况下必须借款,对是否借款以及数额没有选择权。第三,出借方特定,并非属于任何不特定第三人均可以。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表现形式虽然具有“借款”的外壳,但“外壳”之下是“权钱交易”,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认定为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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